您所在的位置:营口信息网 > 浏览正文
国庆假期安排已定 9月29日至10月5日共7天
eyk.cn  发布:2008-9-3 10:54:26  来自:转载  浏览:

今年“十一黄金周”从29日开始 10月5日结束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出通知:全市今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3日—15日,共3天。

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另外,根据此前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10月5日,共7天。

其中,10月1日(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6日(星期一)开始正常上班。

有关部门近日发出提醒,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公休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编辑:xx)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中秋节成为法定节假日 加班应付3倍工资
·营口市委组织部公告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营口市公证处为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营口关于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端午节放假通知
·燃 煤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教育局、招考办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
·招标公告
·营口市内停电公告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营口信息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2003-2008 ? eyk.cn.All Rights Reserved.
TEL:0417-6865008 0417-6865007/6865005/6865002  传真:0417-614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