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建良好的公证服务环境,是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法律保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在各级政府组织的支持关怀下,近几年来我市公证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年办证均在万件以上,上缴财费200余万元,尤其是2007年双项任务指标同比递增12%和30%,创历史新高,为营口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律保证和支持。
强化内部管理,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公证人员教育培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要,市公证处坚持每周固定的学习制度。由处领导带头组织学习,以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能力。坚持公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学习制度。对受理的公证事项中较为重大疑难的公证,特别是对当前新兴业务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证,由承办人提交处理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利用省厅、市局组织学习的机会,积极参加各项公证业务培训。通过内、外学习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严格遵循法律规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则的要求,严把公证质量关、程序关,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努力做到办证程序规范;办证行为规范;办证文书使用规范;档案资料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一级人员办证,二级审批制度;坚持各科室明确分工,协作配合、职能互补、上下协调的内部协调制度;坚持对卷宗抽查结果,与公证员确认制度;坚持调查取证公证员负责制度。
落实错、假证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好公证赔偿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对索贿、受贿、伪造证据材料,故意出具假证的人员,依法由主管部门按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出具错证,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因承办人员造成的,由承办人员承担责任;因审批人造成的,由审批人承担责任。从而增强公证人员的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办证质量。
转变工作作风,在服务方式上下功夫
加强公证宣传,扩大公证影响力。一是利用大厅和办证科室放置的宣传卡及大厅内的电子大屏幕播出办理公证的程序、收费标准及相关内容,便于当事人及时、准确的了解情况。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公证法律。三是通过市公证处网站,向社会直观展示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的性质和服务宗旨、公证的相关法律政策、公证的典型案例。
规范公证人员的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按照《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规范公证人员的言行举止,明确行政礼仪。大厅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准,做到“三声、四心、五感”。“三声”即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心”即接待热心、解答耐心、听取陈述专心、受理办证细心;“五感”即进门有亲切感、咨询有信任感、办证有高效感、出门有满意感、证后有安全感。
提高办证效率,增加便民举措。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将当事人的谈话笔录由手写改为微机录入,缩短办证时限。二是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出证时间,对符合办证条件、手续齐全的,当时能出证的当时出具,绝不拖到第二天。三是在公证大厅里设立了报刊栏,配置了饮水机,方便当事人休息。摆放了几十项带有“办事指南、联系电话”和“公证事项”的宣传卡,方便当事人了解和学习。为中老年人准备了花镜、印泥,方便其办证。四是实行电话预约,老弱病残上门服务制;实行低保、特困家庭公证费用减免制;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让当事人明确办证条件、办证时限、收费标准,办明白证,花明白钱。五是设立意见簿,凡有询访人员由处领导亲自接待。
积极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深入基层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公证服务。针对沿海产业基地投标、招标、证据保全等相关公证业务的需要,优先安排公证人员下去并免于收取公证费。针对房产交易中心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的需要,安排公证员常年坐镇,快速、便捷地为群众办理房屋贷款公证。针对棚户区改造,坚持深入动迁、回迁现场,不分节假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对强制拆迁进行现场监督公证,保证棚户区改造的顺利进行。 |